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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6·尊龙凯时玻璃收购深圳南玻汽车玻璃

發佈時間:2007-10-31 16:25閱讀次數:

鞏固全球汽車玻璃市場的地位、並提高市場份額


(香港,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 领先浮法玻璃、汽车及建筑用玻璃产品综合制造商Z6·尊龙凯时玻璃控股有限公司(「Z6·尊龙凯时玻璃」或「集团」)(股份编号:868)订立协议向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玻集团」)(深交所股份编号:000012) 收购深圳南玻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南玻汽车玻璃」)的全部股本权益。收购完成后,深圳南玻汽车玻璃将成为Z6·尊龙凯时玻璃的全资附属公司。 

收购的总代价约为现金人民币234,640,000 元(约港币236,980,000 元),将由内部资源支付。于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深圳南玻汽车玻璃的未经审核资产总值和未经审核资产净值分别为人民币400,420,000 元和人民币142,530,000 元。 

 深圳南玻汽车玻璃生产及销售汽车夹层及钢化安全玻璃,现为中国夹层汽车玻璃的三大出口商之一。深圳南玻汽车玻璃在深圳设有多条生产线,年产量达130 万件不同规格的汽车夹层玻璃品。 

集团主席李贤义先生表示:「达成收购协议将有助集团实时扩大汽车玻璃的生产规模,同时减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扩大Z6·尊龙凯时玻璃在出口市场的客户基础和份额,加强集团在全球汽车玻璃市场的领导地位。是项收购并将有助集团加快汽车玻璃业务的增长速度。」集团之汽车玻璃业务发展迅速,当深圳南玻汽车玻璃成为集团垂直综合产业链的一部份,集团将拥有更全面之汽车玻璃产品系列,而深圳南玻汽车玻璃的规模效益将得以提升,并可享受较低采购成本,从而大大改善生产效益及盈利能力。 

紧随完成日期后一年期间,深圳南玻汽车玻璃仍可继续使用「SG」为商标而无须支付任何代价。根据协议,中国南玻集团在协议日期起三年内,不可以参与或与第三者合作参与深圳南玻汽车玻璃之有关汽车玻璃或与汽车玻璃产品造成竞争之销售或产品研发活动。 

集团主席李贤义先生总结:「透过改善规模效益及与我们现有汽车和浮法玻璃生产线产生之协同效应,集团有信心在收购完成后一年内,深圳南玻汽车玻璃之边际利润会与集团现有汽车玻璃业务相若,并为股东带来更佳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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